根据工作需要,阜阳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商调委)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调解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岗位及名额
市商调委是阜阳市工商业联合会(总商会)依法设立,开展民营经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,参与全市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,为民营企业提供基础性、公益性纠纷解决服务的组织。
此次选聘市商调委调解员2-3名。
二、选任条件
(一)调解员任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调解员:
三、选聘办法
(一)申请人员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阜阳市工商联:《调解员申请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;相关书面材料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;纪检方面相关证明;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调解能力、经验和专业水平的文件资料(任职材料、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等)。
(二)经资格审核后统一电话通知面试时间,面试后择优选聘。
(三)联系方式
联系人:潘大琰,联系电话:0558-2198720。
(四)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(五)任命
经审查、考察通过,由市商调委颁发聘书。市商调委与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,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合同关系。
四、任期
新聘任的调解员试用期3个月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聘任;不合格的,不予聘任。调解员的任期为3年,自聘书签发之日起计算。聘任期满后,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业绩表现进行续聘。
任职期间,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,严格遵守市商调委相关管理制度。
附件:阜阳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申请登记表
阜阳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
2024年9月2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