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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足司法服务职能 多措并举创优营商环境——专访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杜枫

发布时间:2023-12-20 15:20:48 作者:管理员 浏览:1500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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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护航。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,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效果导向,全力推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议中,法院牵头办理的执行合同指标、办理破产指标均实现了大幅度提升。
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近年来,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“每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”的理念,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,通过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、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,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截至11月份,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3917件,审执结142084件,其中,涉商事案件46194件,审执结39121件;受理破产案件163件,审结案件79件。

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杜枫介绍,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按照习近平总书记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,组织开展全市法院“党建工作推进年”、“审判管理改革年”、“办案质效提升年”、“作风建设提升年”等“四个年”活动,主动担当作为,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,立足主责主业,实施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三个“一号工程”,强化对案件的监督,并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通报、调度,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,落实分管领导包保责任,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压实落细。

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,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,多措并举创优营商环境,加强对企业刑事保护和产权保护力度,加大破产案件审理,全力维护胜诉权益,深入推进诉源治理,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,助力企业纾困解难。

杜枫说,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审查,依法严惩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,制定《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贯彻意见》,实施知识产权案件“三合一”审判模式,编制、发布知识产权严重侵权“黑名单”,加大对侵企行为的惩戒力度。主动会同市发改委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税务局等部门就破产财产查控、企业信用修复、破产预重整程序等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,全市49个人民法庭和98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,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。学习借鉴苏州经验,建立民商事纠纷“中立评估”制度等诉前调解工作机制,和市工商联搭建涉企诉调对接平台,加强涉企纠纷的诉前调解,针对企业司法需求采取订单式培训和宣传,送法进企业54场,发布涉企典型案例14个,积极引导企业提升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,规避市场风险。

企业有需求,部门有回应;杜枫表示,全市将积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,对标阜阳市落实省委“九个扎实”部署要求,拉高标杆补短板,能动履职提效能,把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与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,依法审理涉企纠纷案件,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,为阜阳发挥皖北龙头城市作用,打造“三地一区”和“十个区域性强市”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。

杜枫表示,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加强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,引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、促进依法合规经营,着力打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以“赶考”姿态,努力答好优化营商环境新考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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